凡事講法,理,情
首先我們要搞清楚:赤子是廠商簽約的代言人,還是只是廠商委請的部落客寫手?
如果是代言人,自然有廠商的法律顧問會來處理這件事。當然這也要看它們簽的合約而定。例如你明明代言的是SxxxO的手錶,卻在公開場合戴RxxxX的手錶,這便是違反合約,是會被罰款的。但是代言的實質內容也是要看合約而異。
如果是廠商委請的部落客寫手卅評測員,那就要看當初雙商達成的協議卅共視為何。是寫完評測後該手電筒歸評測員,還是寫完後要歸還?如果是後者,那麼赤子行為當然就不對。但我們亦不得而知。且若有違規事項,廠商也會有所行動。
若已經講好寫完評測該手電筒歸評測員,那麼此物品已歸評測員所有,他要如何處置,自是歸其意願。
今天會有人覺得不妥,我個人認為可能是因為「心靈受傷」因素:我明明是看你評測才購入的,為何你轉眼賣掉,是它不好嗎?
你會因為看見代言XX美茶的藝人喝了XX水而深覺被欺騙嗎?我不知道!每個人皆有表達自己感想的權利,但是若要指責或質疑他人,個人還是建議從法,理,情來下手。 |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電筒王手機:0981190347
電筒王官方LINE@帳號: @wii.tw
手機直接加入官方line@帳號:@wii.tw --> 手機用戶請直接點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