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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患未然,怎麼防範隨機殺人?看這裡有妙招

本帖最後由 rlhm882001 於 2017-6-27 23:59 編輯

這些所謂教戰守則才是真正的廢話。

前三角洲部隊 (特別專精於CQB和代訓的美軍特戰) 的士官長George E. Hand IV提出過這麼一句話:假如你找到一個人願意冒生命危險,拿把鎗衝入完全未知的房間,他已經具備成功CQB戰鬥人員的75%條件,剩下的25%就是反覆而反覆地教導和訓練、反覆又反反覆覆地教導又訓練CQB的原則和簡單的技巧。

在隨機殺人事件中,可以把位置換一下:假如有一個白痴願意冒生命危險,拿把刀衝入完全未知的人群,他已經具備成功殺人的75%條件。

對著隨機殺人事件,不被殺就等於成功,問題是隨機殺人多發生在什麼地方?沒錯,人群中。

作為衰小到即將被捅的那個或那幾個人,反擊和閃避你都沒空間,甚至你在被捅了之後才發現自己被捅了。隨機殺人者或自殺炸彈客當中殺不到人的,都是行為怪異提前被發現或自己出包的,其他的基本上都在造成不輕的傷亡後才被回過神來的民眾制伏。

什麼五四三守則,到真的見血時還記得住、作得出的有幾個?鄭捷事件也好,港鐵列車縱火案也好,都是明明乘客有人數的絕對優勢,都是左欺敵右欺敵、欺敵欺敵再欺敵,要是乘客真的有膽、有自覺、不自私或當中其一的、果斷的群起反擊,葉問連十秒都擋不住。

而且這種守則談攻擊根本笑話,在防衛過當隨時比蓄意殺人判的更重的法條下,你敢抄傢伙砸隨機犯?一個滅火筒狠狠尻下去或丟過去,中者頭破手折;蠻力的小七雨傘刺鎗術,隨時一傘穿心或喉。抄傢伙自衛,事後犯人的家屬隨時發難,搞的你原告變被告,誰敢這麼神勇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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