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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國道26罹難遊覽車火警之我見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烈燄赤子    時間: 2016-7-20 07:49     標題: 國道26罹難遊覽車火警之我見

重要的是時間
司機的處置延誤了逃生

應該發現有煙霧立刻停路肩
打開所有門
不至於造成這樣大的悲劇

不管哪種玻璃;打最堅固的中間
是不會破的
車窗上都貼有擊破位置的貼紙
窗柱上都有擊窗槌
衛爾康後宣導了多少年玻璃要敲角落
還是有人不知道
還有;以後隨身要帶把玻璃擊破中心衝

而且不是擊破就好了
拿滅火器撞破大片玻璃製造開口吧!
從擊破處開始撞
像撞城門那樣用頂的
用腳踹

其實打破玻璃已是最後一步了

趕快打開所有門包括逃生門才是最實在的

時間
反應
決斷
逃生常識

比破窗工具更重要啊!



國道二號發生26死的重大慘劇
我們臺灣旅遊業和交通部真的對不起人家

我覺得司機是不是有僥倖心理?
想說機場馬上到;所以沒馬上停車
不然就是有我們不知道的【意外】發生
還是冒煙時已吸到濃煙昏迷??

詭異的是……
從冒煙到擦撞外側護欄之間
車還開了兩公里多?
還是先擦撞內側護欄
再擦撞外側護欄的

是否冒煙第一時間
司機和導遊已失去意識?
乘客當時是否都在午睡
以致失去寶貴的反應時間?

想不通的是
司機為何沒有馬上停車?

車輛火警最可怕的地方
就是空間狹窄;逃生通道壅塞
火勢延燒快;無路可逃
比鐵皮屋還可怕!

全車的座椅;窗簾;裝潢
都不是防燄的
屬於高火載量的燃料

起火後;你的反應時間只有十幾秒
接下來是600℃以上的高溫
中性帶幾十秒就可以降到地板
甚至連閃燃都沒有機會形成
直接跳過成長期來到最盛期
火勢就全蔓延開了
瞬間的吸入性灼傷
就會燙熟人的氣管
導致窒息

再來;可怕的是
濃煙就算沒有嗆昏人
高溫的黑煙也會熏瞎雙眼
眼睛根本睜不開
根本看不見東西
連哪裡是窗戶的邊緣都不會看見
更不要說找擊破槌了

你的安全反應
要在聞到煙味時就要開始了
等到你看見大火濃煙
一切大勢已去

大家都認為工具很重要
但其實車輛火災最重要的是警惕
還有爭取時間
記住……要聞到煙味看到煙霧
就開始破窗或打開逃生門
不然一堆人驚慌的擠在一起
怎麼去開門?

如果當時第一現場的警察
可以把警車開到遊覽車左側
站在警車車頂
用尖銳器械+滅火器擊破車窗
或許還有機會救出幾人
當然我事後諸葛
不過要是我
我會這樣做
可惜警察不是消防員
沒救災概念也沒有梯子
肯定不夠高的
他也不敢對車窗開槍……
風險太大了
作者: achihemi    時間: 2016-7-20 08:11

是司機沒發現,還是有其它原因!!
但~
如果有其它原因,為什麼車上還是有逃生的跡象!!
而司機也沒有死在駕駛座上~~~
畢竟...
這是讓人覺得最誇張的地方~~~
作者: miko    時間: 2016-7-20 08:27

就先等調查報告出來再說吧!
作者: mdc    時間: 2016-7-20 09:58

本帖最後由 mdc 於 2016-7-20 10:28 編輯

http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468945763.A.CAC.html

PTT上有前事故家屬出來說話了,又是為了省錢做出來的妥協,事故短短幾秒鐘時間,擊破器有個鳥用,車窗可開啟的安全窗才是王道。

幹 !  愛錢不愛命!
作者: hhh1814    時間: 2016-7-20 13:53

你的安全反應
要在聞到煙味時就要開始了
=================

在理性. 無害的角度之下, 都能很冷靜的判斷如何解決問題

感謝宣導, 我畫個重點

多吸收些知識, 增加警戒心...
作者: flashpunch    時間: 2016-7-20 21:41

http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468945763.A.CAC.html

PTT上有前事故家屬出來說話了,又是為了省錢做出來的妥協,事故短短幾秒鐘時間,擊破器有個鳥用,車窗可開啟的安全窗才是王道。

幹 !  愛 ...
mdc 發表於 2016-7-20 09:58
車輛受到撞擊變形、落水....門窗打不開的情況也很常見, 擊破器不是鳥東西唷, 各種防範設備、措施和平常的逃生知識訓練都缺一不可喔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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