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憐的~~~警察
如果今日鄭捷拿刀出來作勢要砍人,但尚未動手前,警方就開槍把他擊斃了。
保護了那些可能被砍的人,撿回一命
社會輿論會怎麼評價警察及鄭嫌的行為?
[新聞] 搭捷運竟遭擊斃 大學生命喪警察槍 ...
皮爾 發表於 2014-5-25 18:19
警察因該可以射擊非致命部位...
除非全台警察的程度就只能射擊致命點...那我也認了
等牠關到監獄以後 監獄裡比較有正義感的"大哥"
會讓這畜生好過嗎?
當法律正義無法滿足一般人對於罪犯的逞罰
我們竟然只能寄託於 監獄裡的其它服刑者 唉~
說起來還真有點悲哀 哈哈
皮爾 發表於 2014-5-26 08:33
警察應該都要有城市獵人孟波的槍法嗎?
面對一個雙手持刀,對自己有生命威脅的兇手,可能只有開一槍的機會,還限定只能打非致命部位,會不會想太多了。
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的。
平凡如我 發表於 2014-5-26 06:49
台灣的警察拿手槍射擊持刀歹徒的話,就算不是要害也很容易被說是執法過當;明知道歹徒可能要衝過來了,不開槍就近醫院,開了槍就上法院,很為難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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