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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外創意惡整違規亂停車的年輕人

本帖最後由 yy3070330703 於 2015-7-1 14:52 編輯

2# wasiaso
在台灣
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中之毀損器物罪,毀棄、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,或令致不堪用,
   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
沒有任何損傷到車子,所以應該告不成,頂多會要求要復原到原來的樣子,但是搞成這樣,真是大快人心~誰叫要亂停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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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幾年前在阿里山上所見  劃破漆黑森林的那道光
現今我依然在追尋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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