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搭飛機的違禁品?18650和電筒須注意的事項?

本帖最後由 bleu 於 2014-9-7 13:19 編輯

這個問題,年初出國時有特別詢問過。

備用電池限制兩個是指容量大於100瓦-小時,但是小於160瓦小時的大型電池而言。
這種規格的備用電池只能攜帶兩個上機。
(大於160瓦-小時的電池要特別申請才可上機)
(3.7V的3100mAh換算約等於11.47瓦-小時)

一般我們常用的18650,三號,四號,手機電池,算小型電池,則不在此限。

裝在機器內的例如MP3,行動電源。裡面的電池視同機器的一部分,可以托運。

而小型備用電池攜帶只要數量合理,放在隨身行李裡面都是可以通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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