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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緣

以現代社會而言,未經政府批准而從事公眾募捐是犯法的,像香港,必須經社會福利處批准才可在星期三和六進行公開籌款,每組織每財年只能募款一次,其餘時間除非經特許,否則肯定是非法的。

隨處化緣屬於乞討,而乞討在香港是犯法的,沒錯,只不過警察多數會睜一眼閉一眼。

宗教有信徒或善心人捐款,也常有公司資助,其金額之大實在不需要公開募款,況且,宗教不該提倡犯法行為,我自己所屬教會也清楚指明在公眾見證時一毛錢捐款都不准收,亦不准主動提及捐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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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 夜光

有的是信徒布施的
希望師父有安全的交通工具
peter_cheng001 發表於 2017-3-3 13:54
只要帳目公開透明,適當的光鮮體面是沒問題的。關乎健康甚至生命的東西,適當的品質是必須要的。

不享受也不代表要苦行。賓士可能在一般人眼中很貴,但比起超級跑車品牌簡直小兒科,而且賓士製造品質較佳也減低恆常維修費,遭撞擊也可減低傷亡,正是所謂的貴買便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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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要見到宗教就爆氣開火的,事有大小輕重。

大是大非是一回事,良心決定的是一回事。我不熟佛教的事,以基督教舉例:奸淫、賭博、醉酒、拜偶像、暴力等等是明令禁止的事,沒有講情面的餘地,但開什麼車、戴什麼手錶,用什麼電話或電筒都不在管制之列,拿3310不等於比拿iPhone7的虔誠,這是個人態度與心理水平的問題。

如果你買不起而硬要買,這叫貪圖物質;如果你買得起有餘,用得著便買吧;如果人家送你的,何苦拒絕他人慷慨?

有奢侈品很像放屁,沒錯,像放屁,如果你勒好褲頭輕輕放出氣體,敏感的人或許不大喜歡,對大部份人而言是ok的,若然你硬要翹起屁股發炮,你就被ko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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