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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看電視 威航 有乘客用行動電源 結果爆炸

本帖最後由 rlhm882001 於 2016-5-8 22:57 編輯

根據目前香港最大航空公司國泰航空關於手提行李的規定,每人可攜帶20件100Wh以下,或2件100-160Wh的"備用電池"上機 (包裝上必須清楚標明含鋰量或Wh數),備用電池的定義覆蓋行動電源。

不過100Wh對於一般人來說已是很誇張的數字了,小米的2萬mAh巨大行動充峰值才72Wh,帶20個......是要當反應裝甲塊是吧?一顆2600的18650 (9.62Wh) 近炸已經夠炸到人開花了......

現時航空業規範是有標(能量) + 不過標(數量)就好,未有考慮到劣品電池真的發生爆炸時造成的影響,九霄雲外一放鞭炮不是迫降就是折返......老實說,要規管就盡量從根本入手,比如推出具權威性的國際級認證標準,沒有這標準的電源一概不准上機,符合標準而出事的就直接找那公司算帳,賠油費、旅費加行政費,個人覺得比規管個別人的行為實際一些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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