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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拿免費試用品出清獲利 ,是否有爭議呢?

個人觀感

所謂"試用品"????
這個詞基本上就錯了

廠商要人寫東西幫她做評測
基本上已經是商業行為
沒跟廠商收錢只得到桶其實已經虧了
怎能說拿出來賣是錯的呢???

舉例:
廠商拿東西給我評測一次,2次等等等....到第十次
挖勒我要這麼多桶做啥????可以送人?????
我拼命寫你拼命給我還要拼命送人????
當然拿出來賣   上面又沒寫不得轉售

要知道一個可以被廠商相中邀請寫評側文的
代表此人在此業界必須要有多大影響力
他的文章在此業界有多少人肯定
這種露出的方式
豈是1~2隻筒可以帶過的????
廠商在這種人物所寫的評測下能得到的
又豈是1~2隻筒可以帶過的???
樓主又豈會知道若是因此赤子大以後不再為這廠商寫評測文
對廠商又會是多少的傷害??
其中的眉眉角角
又怎會是樓主所能了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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