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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捷運雙鐵禁帶刀 查獲罰5萬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4 22:00     標題: 捷運雙鐵禁帶刀 查獲罰5萬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 ... /20150704/36646191/

生氣又無奈
作者: bgogo    時間: 2015-7-4 22:20

似乎 edc 只能配個噴霧器了...
作者: simonnavy    時間: 2015-7-4 22:23

忍不住想砲...

不清不楚的條例, 帶指甲刀, 違法嗎...@@
要傷人, 牙籤就可以辦到, 無須刀械, 要有心, 指甲刀拆開都可以割喉了.

刀本身無罪, 罪在使用者居心不當.
為維護社會秩序, 保護善良百姓, 法令本就該訂, 但不是瞎訂一通, 搞得草木皆兵...@@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4 22:32

3# simonnavy
刀友真的躺著也中槍
作者: novena0112    時間: 2015-7-4 22:36

帶美工刀…罰我五萬?????

一個公股成立的公司可以罰我五萬………??
作者: one_pigeon    時間: 2015-7-4 22:46

同個頁面底下有個回應超傳神:
「杜絕性侵害、出門禁帶懶趴」
作者: flashpunch    時間: 2015-7-4 22:53

學生書包裡有美工刀的很多吧...
作者: hellsing    時間: 2015-7-4 23:11

因為某人的作為 使大眾成驚弓之鳥...
作者: peter_cheng001    時間: 2015-7-4 23:27

乾脆 設個金屬探測器  
作者: leo54088    時間: 2015-7-4 23:49

無言....衣服也可以勒死人.那是不是衣服也不能穿
作者: egg____man    時間: 2015-7-5 01:39

文中也說了  "刀械放在包包內也沒轍,因不能無故逐一清查,有侵犯人權之虞,只能加強巡查。"

對於有心犯罪的人也無法制止....
作者: William    時間: 2015-7-5 02:02

同個頁面底下有個回應超傳神:
「杜絕性侵害、出門禁帶懶趴」
one_pigeon 發表於 2015-7-4 22:46
所以還是可以帶,但禁止露出!
作者: 平凡如我    時間: 2015-7-5 05:57

我隨身都會帶大小兩把瑞士刀,這。。。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5 09:09

結論就是賣刀子的生意下降了,變態的人更開心了,因為只有他可以帶刀了,犯罪率一定不會下降,下次只要有人亮刀,看到附近全部人都拿出噴霧,噴的他滿頭是,喔,還有拿雨傘打的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5 09:10

13# 平凡如我


就不要亮出來
作者: yii4315    時間: 2015-7-5 09:14

這種條約完全沒影響.只要把刀具放在包包裡收好就可以了
鐵路警察不能公然搜身,警方若是懷疑你,自己也有權請對方指出合法搜身之理由,若對方執法過當可要求開立[警察行使職權異議記錄表]以便日後所取賠償之使用

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,除非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、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,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。否則,原則上警察不得違法搜身。
依規定警方盤查過程須錄音錄影,若對警察搜身可當場表示異議,請警方開立「警察行使職權異議記錄表」向警局申訴。

除非滋事亮刀或有人通報你攜帶刀械,不然基本上警查根本不會去屌你,他們通常都會想避免不必要的麻煩
作者: wasiaso    時間: 2015-7-5 09:18

14# trekvrx200tw


應該不會喔T大,鄭捷案後,有人光是拿出計算機就嚇得整車人逃竄。鄭捷案受傷害的不僅是當事人,還有整個社會,悲乎~
作者: yii4315    時間: 2015-7-5 09:24

本帖最後由 yii4315 於 2015-7-5 09:27 編輯

14# trekvrx200tw


在車廂遇到緊急狀況,有人噴防狼噴霧的話請勿跟進,英雄給別人當就好
這一噴不光是犯罪者.整個車廂的人都可以向你要求民事傷害賠償
一搞下去鐵定沒完沒了,尤其現在人心態......
有這麼多項目可以要求賠償,
(1).醫療費
(2).醫療關係費用
(3).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
(4).增加生活上需要
(5).停業損失〈所失利益〉
(6).慰撫金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5 09:34

17# wasiaso

真的,大家真的怕了,我也蠻怕的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5 09:36

18# yii4315

謝謝警告,那還是跑好了,可是如果沒地方跑,那我大聲喊(誰有噴霧器,快拿出來)吧
作者: 平凡如我    時間: 2015-7-5 12:28

13# 平凡如我


就不要亮出來
trekvrx200tw 發表於 2015-7-5 09:10
那倒不會,迷你型瑞士刀兼鑰匙圈放口袋,大的瑞士刀放相機背包和筆電背包(各一把)。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5 12:39

21# 平凡如我

瑞士刀看起來比較和平
作者: cjwuknight    時間: 2015-7-5 14:31

我覺得政府作的很成功阿,最容易統治的人民就是手無寸鐵的,可以任人宰割,然而政府目前不需要任何強硬的手段,就可以讓人民放棄自衛的權利,實在是高招阿~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6 07:02

23# cjwuknight

不會阿,這樣才會出事,那政府才會有事作阿,那就再重選政黨,一直換首長,大家每天都很忙,多好阿
作者: rlhm882001    時間: 2015-7-6 08:26

同個頁面底下有個回應超傳神:
「杜絕性侵害、出門禁帶懶趴」
one_pigeon 發表於 2015-7-4 22:46
若旅客要帶,則要人趴分離,懶趴用行李託運,到目的地後再接回去。
作者: lmf008    時間: 2015-7-6 09:39

本帖最後由 lmf008 於 2015-7-6 09:40 編輯

那先決條件是要每個人都必須是"分離式"的構造
作者: lmf008    時間: 2015-7-6 09:41

那先決條件是要每個人都必須是"分離式"的構造
作者: lmf008    時間: 2015-7-6 09:42

那先決條件是要每個人都必須是"分離式"的構造
作者: ned535    時間: 2015-7-6 11:39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trekvrx200tw    時間: 2015-7-6 15:29

29# ned535


可以托運你的小水果刀
作者: gelu    時間: 2015-7-11 23:40

聽說左岸很多省分的地鐵等處
進入前都要過安檢
瑞士刀、防身噴霧器都會被沒入

希望台灣不要因為一些個案出現後,慢慢也變成這樣

不然edc就只能帶手電筒了

不但隨身沒有瑞士刀這種好用的工具使用
連噴霧器這樣的基本防衛配備都沒有
作者: 小烏龜    時間: 2015-7-14 23:18

呃。。。話說傷人案當天,我剛好去海邊挑了一把生日禮物,帶這愛刀,搭大眾交通工具,趴趴走,一路玩到中部連好幾天才回北部,看到這消息,連我都震驚!! 真想問這社會怎麼了? 鄭捷事件後,大眾對(刀器)似乎很敏感,連新聞也是三天兩頭,某某某xxx持刀! 之類的,搞得社會神經敏感,現在去買把刀都會被社會主義,優先定為犯案嗎,有心傷人,任何物品都人列為凶器,傷人的永遠是人,或許之後上個捷運要調查三代清白,排除可疑人士!

害我那幾天被老姐罵到臭頭,主要不是罵我花大錢買刀,而是他們認為,為什麼我敢帶刀做火車,跟捷運,其實我也不怕,雖然初入刀潭,不過當兵前畢竟也算是天天跑到刀店報到,這疑問已經問過老闆,只要你有當天買刀的發票,證明,跟正當的使用用途,或收藏,一般警察伯伯也不會為難你,不過這些都有一個前提,就是不要沒事拿出來把玩,如果放在車內,不幸被臨檢之類的,只要是法規內刀械,基本上也就是了解一下。

可是現在可好了,這法規,搞的帶刀上路就一定會犯法似的,噴霧劑雖然對人體沒有危害,但是還會起到傷害以及痛苦的作用,我覺得是不是現在的社會太過壓抑導致衍生出很多變態,生活太安逸,整天胡思亂想,想要尋求刺激之類的,或許禁帶刀械之後,會出現一個使用辣椒噴霧劑,隨機犯案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 舞刀    時間: 2015-7-22 00:20

鄭捷再現(郭彥君)

小烏龜大大
隨機噴人事件真是滿有創意的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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