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每一位珍貴生命的消逝,都是深感遺憾。但以下我要說些可能比較不好聽的話:
我相信這位學生絕對是很認真在求生,用盡他所能想到的方法及技巧,雖然最後的結果依舊是遺憾。我沒參與救援,我也沒到現場,所以無法判斷他究竟做了些怎樣的處置,但我憑空想像他可能犯了哪些錯誤。這些錯誤其實是可以避免的。我並不是在責難死者,而是希望這些我猜測的錯誤,以後能少些人犯:
第一:獨自上山沒有伴。雖然這也是我以前常幹的事,但我必須承認我也是經過數次危機,運氣好又活下來。正常的登山卅戶外活動一定要有伴,這樣才好照料。
第二:發現迷路時,不要再隨便移動。找個地方先歇息一下,甚至過夜都沒關係。在SURVIVAL其中的R代表的就是[Remember where you are],S代表Size up the situation, V是Vanquish fear and panic.這三項都是教你冷靜,評估,如果迷失方向,就不要再亂走了!而且既然有機會打電話給女朋友,也應該打給救難單位,並請求發話位置定位。在那附近做個避難所,準備好像口哨,狼煙或手電筒等可以引起救難隊注意的工具,靜候救援。
第三:如果他已經通知救難隊,便不應再不斷的移動且未留下移動路徑。之所以需要移動,是因為沒人知道你已走失,且獨自無法脫困三天以上才做的事。如果已經通知救難隊,便應在那附近靜候救援。如果後來有自信可以找到正確方位,那麼也應留下訊息給後到的救難隊員,讓他們可以找到你。
第四:不要盡信電視上求生節目的「表演」。我用表演這兩個字,是因為他們是節目,節目便要有節目效果。而且節目也有很多的安全設施及保險,主角基本上都會看起來很艱難但最後都會生還。為了節目效果,他們便會用許多危險而花俏的求生技巧。盡信他,使用它,可能為你帶來極大的危險。我會這麼說是因為我懷疑:
第五:下切河道找出路,在台灣的高山中有些時候是不可行的。台灣和別的國家地理環境不同,山區的海拔變化極大,河道險峻,落差大。如果按照國外的教案,往河道下切便可找到出路,這是一個通則。但在台灣便要小心瀑布等危險
第六:裝備不齊全。具表示他的遺物中並無起火裝備,甚至無爐頭或瓦斯。我不清楚是遺失或沒帶。如果是遺失,的確很可惜。如果是沒帶,那就真的可悲。刀火繩一向是我的求生三寶。每個人都應攜帶。
逝者已矣,來者可追。每個用生命教導我們的教訓,都應深思及學習。作者: Charley53 時間: 2011-4-29 18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