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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身器材 - 電筒,刀,和這個....

10# peter_cheng001

有練過 力量夠 打對地方不死也難 脖子就是其中之一  人是很脆弱的
我就覺得戰術筆是很危險的東西 遇到危險的時候 腎上腺素大量釋出 增強了血液循環及呼吸系統的功能 腎上腺素的分泌還會刺激到大腦皮層 使皮層的興奮程度更進一步升高 然後肌肉收縮產生更大的力量 若所有的力量集中在那一點 很容易死人阿.
還是先用強光手電照眼 外加催淚噴霧噴射他一臉 比較好
本帖最後由 rlhm882001 於 2016-9-2 00:26 編輯

不用什麼都加共產黨三個字上去讓自己變得合理。

除了美國有奇葩憲法保障國民的持械權外,世上任何一個承平、政府機能完整的地方都不會容許攜帶攻擊性武器"自衛",罪案該交給警察處理不是弱智,是維持社會安定必須的規範,否則人人動不動就舞刀弄棍痛毆賊人,再差點就是一言不合就械鬥,我看香港不用搞獨立都死翹翹了,械鬥之都、私刑之都誰還敢來......

人有武器在手連思考方式都會有所不同,可以引發人隱藏的醜陋一面,君不見某些人蒙著臉拿著磚頭就神威勇猛,沒傢伙在手就怕得要死?

執法人員都是人,都需要保障。最簡單的做法就是立法讓人民不能有執法人員等級的武器,或容易危及執法人員的武器,就算是美國,短管鎗械如14.5"鎗管以下的步鎗甚至短管霰彈鎗都要另外領牌,或是完全禁止,為的就是保護執法人員安全,不然sawn-off好藏好帶,8號鳥彈在一定距離開下去,一個小隊的警察隨時手腳中彈致殘......

自衛不單限於武力,人的EQ、警覺性與歷練都是自衛的好東西,而且更加有效,看看新聞,一定部份的罪案都是脾氣差或亳無警覺性的結果,凌晨三四點還在街上邊玩手機邊走暗路,柿子挑軟的吃是賊人的國際標準吧?

動武是最後非不得己的手段,並常常伴隨著雙輸的後果。當然,真的要動武就是留情不打,打不留情,法律責任才不能管太多了呢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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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ForrestChen 於 2016-9-3 16:49 編輯

熟悉的防風打火機,個人覺得頗好用,露營生火速度快,還可以調節火焰大小。
至於防身,個人沒試過,也不建議去試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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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推薦防身用品
2c427a22cae2ecd6.jpg
應當趨著有光明的地方行走,免得黑暗吞噬我們
14# ForrestChen

這個防身用品看起來好危險
15# happy77

我覺得戰術筆 好一點
還可以破窗

不過最好的防身  就是避免身處險地
財不露白

避免跟別人發生衝突
2

評分次數

16# peter_cheng001

平頭的久保田棍或是帶攻擊頭的手電筒還可以接受 尖頭的還是覺得太危險 我是是比較偏向只讓對方失去行動能力 不傷不殘 後續問題比較少 總是覺得現在的社會越來越亂 在哪都不安全阿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NTFucnHkop8
還是噴你一臉好阿 不過這是噴霧式的可能自己也會重招.
15# happy77

我覺得戰術筆 好一點
還可以破窗

不過最好的防身  就是避免身處險地
財不露白

避免跟別人發生衝突
peter_cheng001 發表於 2016-9-3 21:22
十分贊同

有道是君子不立危牆之下,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之手
手中電筒為我開路,照亮前途光明無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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