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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想反擊......

按經驗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比較有這個被閃遠燈的機會

雪莉卡 發表於 2014-6-30 18:21
按規定,內車道是屬於超車道,應開在中線,要超車時才入內線,超完車後換回中線。
不過小弟看在台灣很多人喜歡龜在內車道當路隊長,被閃個燈或叭一下算是應該的。不過台灣有這規定確沒幾個人知道,警察也不會去抓。小弟在美國就被開過這樣的單,雖然我一直超車,但警察跟我3~5公里,看我都在內車道,就把我攔下來開單了。


另外,小弟也討厭那些開車用遠燈,或改HID打鳥燈的車主,真的很刺眼,不過至少看的到。我更討厭那些晚上開車不開燈的,燈壞了不修,機車跟汽車都一堆……MDB,不開燈是能省多少油?一顆燈泡要多少錢?檢查花不到幾秒,需要拿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來省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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