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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恐怖 北捷發生隨機砍人事件(慎入)

吠死聯盟:你看,你看,台灣有死刑依舊無法嚇阻犯罪,應該廢除死刑。
鄉民:沒錯,法律也無法嚇阻犯罪,應該連法律也一起廢除。

人犬團體:加害者有人權,我們要保護加害者的人權。
鄉民:沒錯,加害者才有人權 ...
夜行者 發表於 2014-5-23 20:33
我的觀點是:

1. 我們怎麼知道一個人不犯罪不是因為受到嚇阻了?因為害怕刑罰而不犯罪的人當然不會犯罪上頭條給你看。確定犯罪者會被施予刑罰,確定不犯罪者卻不會被授予獎勵。比如會有以下這種新聞頭條嗎?xxx等人因為「不」謀殺,所以公開表揚並放有薪假n年,然後這名單可能上千萬人的名字在裡面...。

2.「2310萬人裡面有1個隨機殺人犯」跟「台灣人裡面有隨機殺人犯」的說法是完全完全不一樣的,後者的說法會造成以偏概全。把某聯盟的說法量化精確一點:「死刑無法阻止2310萬人裡面出現1個隨機殺人犯」,那其他2209萬9999人是不是因為被死刑嚇止而選擇不成為殺人犯呢?

3. 除了嚇止其他人犯罪,刑罰也是為了防止犯罪者再犯。如果殺人犯的意志如此堅定,我們現在要怎麼開導或是洗腦讓他永不再犯?會不會他在完全被感化之前又開溜然後又犯了?或著利用高超的演技騙過所有的人,假釋出來後重操舊業?因為人類現在還沒有技術能完全解讀、控制一個人精神跟意識,所以最有效的方法不就是讓這個人完全沒有機會、能力再犯嗎?

我覺得某聯盟的專家學者的論點出發點不是錯的,世界大同、門戶都不用關的世界誰不愛?可是他們的方法也不是對的,總是在玩文字遊戲,把重要議題當辯論大賽在玩;無法回答的問題就迴避,無法體會被害者的傷痛就說不要假設,「某規則制止不了某一個人犯規」的說法也是以偏蓋全,又很常說歐美先進國家點點圈圈叉叉所以我們也要點點圈圈叉叉 (那我們還要自己的憲法做啥?)。每次看完聲明都覺得:怎麼好像立法院要夾帶法案闖關的含混說詞一樣的感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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