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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場中的手電光

本帖最後由 皮爾 於 2014-1-7 09:58 編輯

今天新聞有一則路人甲(科技大學生)衝火場救人
媒體將渲染的路人甲像個超級英雄
完全晾著一旁忙碌著收拾殘火的消防隊員
看了真... 心有戚戚焉

消防隊員折損似乎是應該的 路人甲的義舉才是英雄嗎?
萬一這路人甲是縱火犯呢...
(自己亂想的 縱火犯不是經常會逗留火場 甚至熱心的協助救火)
肉身入火場,等於沒穿救生衣跳海,暴虎憑河,實不足取。
烈燄赤子 發表於 2014-1-7 09:09
是啊 匹夫之勇而已
有個閃失 還不是要勞動消防員救他
人家肯不顧自身安危去助人就已經比你我都了不起了,別太苛責啦!
夜行者 發表於 2014-1-7 11:24
倒不是一昧的苛責人家
是... 不爽新聞的處理方式吧

甚至連女友的FB都挖出來...
台灣的媒體生態就是如此啊!

聽說和女主播接吻是國際禮儀,你有什麼看法?
夜行者 發表於 2014-1-7 14:55
這... 我也很想對這位女主播
表現一下我也是個有禮貌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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