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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看到的新聞 夜騎單車不開燈 最高罰600元

6# gitano
臺北市的人行道可以騎單車
而且須行人優先
但不禮讓行人的問題嚴重
所以才會想要訂定罰則

人行道就是行人優先
我並不會理會很無理的騎士
想搶快就自己繞過去
別想叫我讓路
11# 7352
身為手電筒愛好者
遇到時就要比誰的光強
遠射筒打下去就對了
31# gitano
我在台北市四處閒晃
人行道幾乎都有畫那個標誌
就算沒畫騎單車上去
警察也不會攔
紅斑馬找不到
只好用C21C替代
DSC01953-.jpg
C21C亮度夠
警示效果一流
比我目前用的Q-lite 2顆0.5W後燈還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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