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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拿免費試用品出清獲利 ,是否有爭議呢?

  凡事講法,理,情
 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:赤子是廠商簽約的代言人,還是只是廠商委請的部落客寫手?
  如果是代言人,自然有廠商的法律顧問會來處理這件事。當然這也要看它們簽的合約而定。例如你明明代言的是SxxxO的手錶,卻在公開場合戴RxxxX的手錶,這便是違反合約,是會被罰款的。但是代言的實質內容也是要看合約而異。
  如果是廠商委請的部落客寫手卅評測員,那就要看當初雙商達成的協議卅共視為何。是寫完評測後該手電筒歸評測員,還是寫完後要歸還?如果是後者,那麼赤子行為當然就不對。但我們亦不得而知。且若有違規事項,廠商也會有所行動。
  若已經講好寫完評測該手電筒歸評測員,那麼此物品已歸評測員所有,他要如何處置,自是歸其意願。
  今天會有人覺得不妥,我個人認為可能是因為「心靈受傷」因素:我明明是看你評測才購入的,為何你轉眼賣掉,是它不好嗎?
  你會因為看見代言XX美茶的藝人喝了XX水而深覺被欺騙嗎?我不知道!每個人皆有表達自己感想的權利,但是若要指責或質疑他人,個人還是建議從法,理,情來下手。
裝備使用者
本帖最後由 GreenRock 於 2013-6-26 17:30 編輯
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觀念,也有自己的道德潔癖。就像我回文的,一切以法,理,情來界定會比較有個標準。道德這種東西是會隨時代及個人觀念而改變。
每人皆可發表自己的看法。發表完後,有人讚同,有人否定,本來就是如此
像我對別人送的東西,都不會出售,這是我的習慣,別人要出售,那是他的自由,我管不著
像我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賣裝備,有人買了裝備之後過不久又賣出,我也覺得這樣好像對裝備始亂終棄,但那也是別人的自由。
我喜歡裝備買來用,有人喜歡裝備買來看,那也是他的選擇,以我的道德來說,既然不用就不要買,這樣不是欺騙裝備嗎?
以我的道德標準,應該有一堆人都是我要質疑的對象!
但江海之所以美妙,正是因其中有各式各樣的生物相,如果每個人皆相同,不是很無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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