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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已交換)SUREFIRE LX2 200流明

本帖最後由 chan 於 2012-10-30 01:04 編輯

首先,我想說的是:
設立二手區,無非是讓想轉手交易的燈友有一個開放的空間,可以處理手邊過多的玩具
也讓新燈友或其他有意入手的燈友,能有相對的管道,得以嘗鮮或滿足心願
詳盡確實與公開透明的交易資訊內容
應為當善盡的本分!
再則
買賣賺取價差,並非二手版塊的成立宗旨
買低賣高,實非大家所樂見!

然,凡事總有例外,亦非絕對!!
如您有以下或類似情況,當屬例外!

1. 您在接手後,為物品增加了附加價值
例如: 投入時間 or 成本的增值改造,自費加裝新的附屬商品......創造了額外的增益
自然得以加上附加成本

2. 您因人情因素接手了成交價顯低於應有行情的玩具
再出手交易時,自然得以考量回復正常的市場交易行情
惟,這多出於您的成本之外的價差金額
是否,該利益應歸屬於原本主人
或是雨露均霑才是啊!

以上,提供給大家參酌
僅願,處世的基本禮儀與道義原則
人人皆能謹守!!!

該怎麼做,沒人能強迫!
只能敦請自行拿捏
並懇請各位以事實為針砭
用成熟的心態來闡述自己的意念
切勿流於言詞謾罵
感恩!!!
本帖最後由 chan 於 2012-10-30 23:20 編輯
不明白,筒都賣出了還能拿回嗎?made的待人處事怎麼看?錢吐出來?不懂,有好的方式嗎?
song693 發表於 2012-10-30 21:44
對於這件爭端
忝為小小版工的我們
總不至於冷眼旁觀,置若罔聞吧??!!
自然是當恪盡職守的來導正視聽

法律沒有規定,規章也未針對此類事件規範
因此
除了道德勸說之外,又待如何?!

難不成.....
為了避免此類爭端,我們就加以限縮自由幅度,或是採取強勢的作為嗎??
為了少數的個人意志行為,影響了全體公眾的權益
.......我並不樂見,也不願如此!

君不見
為了給大家更大的自由度
我們商請了站長,為更多朋友開放了更多的權限
未來視整體發展狀況,更希望能逐步開放得更多
但真心希望諸君能加以珍惜!

走回頭路...........並不是合宜&成熟的做法
唯有大家一同致力成長,事事反求諸己
無紛爭的快樂的園地才能長存!

以上,祈與大家共勉~~
本帖最後由 chan 於 2012-11-10 10:14 編輯
此事小弟做了不良示範深感抱歉!已向買主賣價買回!
made 發表於 2012-11-9 18:38
made兄:
太好了!!太讚了!!
給您豎起大拇指!!
先前的討論言詞,如有冒犯處
懇請諒解釋懷

很高興事情圓滿落幕,皆大歡喜
一切就讓它隨風飄逝吧~~

歡迎您回來繼續和我們大家一起瘋狂亂亂玩~~
本帖最後由 chan 於 2012-11-12 13:45 編輯

言者諄尊,聽者藐藐~
開放 與 軟性的管理方式
真的這麼薄弱不堪嗎?!

沒關係!既然如此
那麼管理態度上,只能受迫性的轉趨強勢~~

不想因噎廢食
所以,在開放的討論空間上
每一位朋友,您的權力均不會被加以限縮
然而,權利與義務是相輔而生的
因此
在義務上必需加以規範~

別的版面,因我非其管理者,所以不多加置喙
至少在我有權限管理的版面上,我會加以規範
過去的遺漏,現在開始補救~~
縱屬亡羊補牢,尤時仍未晚矣!

自此爾後,如有下列行徑:
1.言詞粗劣顯相不當者
2.不合理的擴張自我的自由程度,有侵犯他人自由之虞者
3.道德觀感薄弱,無法達到普世標準者
4.對於基本的做人處事原則 以及 應有禮儀 無能力維護者

有上述4款行為而為發言之行為人
這表示 個人的理念及行事作風 貴我之間大相逕庭
既然風格不同,那麼也不需多再客套!

自行為時起
只要見到該者 ID
不論發言內容為何?!
因為想法與認知的截然不同,勢必難懂
所以不會再浪費時間細細琢磨

見一次文,刪一次文!!
你在這裡發言就歸我管,沒錯 選邊站 這詞我看了就是很不爽!
也許太過開放的管理,造就了今日你們的為所欲為。
今日起管理團隊不在放任你們這些人的無理與無禮!
huang7458 發表於 2012-11-13 08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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